多选题
下列关于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措施的说法正确的是( )。
A、
法官独立审判,非依法律受刑罚宣告,或应免职之惩戒处分,不得解职
B、
在侦查审讯中不得刑讯,但是特殊情况经上级批准可以适当用刑
C、
法院之审判,须公开之;但有认为妨害安宁秩序者,得秘密之
D、
允许成立律师组织,但需要向政府注册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 南京临时政府司法改革的措施有很多,主要包括:确立司法独立的原则、禁止刑讯、禁止体罚、实行公开审判及陪审制、律师辩护制度。A项属于司法独立原则的内容,故A项正确。临时大总统于1912年3月初发布“禁止刑讯令”和司法部的“禁止刑讯文”中指出:不论行政、司法官署及何种案件,一概不准刑讯,故B项错误。C项属于公开审判原则的题中应有之义。D项属于律师辩护制度的内容。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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