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患者贾某,男,64岁,农民。经几个大医院确诊为肝癌晚期,故未能住院治疗。因而由家属陪着住在当地县医院,采取支持疗法,但病情日渐加重,一天,县医院的一位颇有威望的医生来查房,看病人的现状说:“这病人根本无康复希望,继续治疗无疑是一种浪费”。不多时,病人出现呼吸困难,有痰呜音,但无力咳痰排出体外,进而加重呼吸困难,此时,家属万分焦急地找到医护人员要求抢救,而医护人员表现出无所谓的样子,慢慢吞吞地来到病人床前,为病人进行了吸痰等抢救措施,然而,病人终因体弱、窒息而抢救无效死亡。为此,家属将县医院医生告上法庭,理由是抢救病人不及时,请求法院判定医院给予赔偿。请问:医生是否负有责任。
【正确答案】该案例家属状告医院是有理由的,医护人员应负一定的责任,其理由是:(1)救死扶伤是医务人员的天职,对待任何一个病人都应该积极救治,而该院的医护人员没有格守这一职责,对病人抢救时表现出不积极、不主动的态度,违背了分秒必争挽救病人生命的原则,但是,这并不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2)放弃治疗、抢救与否,只有病人本人有权决定,而医生则无权干涉。该案例中的医生在查看病人时过早的宣布支持疗法是一种浪费这显然是不妥的,也正是由于他的话给医护人员造成了忽视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直至引发纠纷。(3)医生查房时发表的言论与病人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4)本着为患者谋利益、尊重患者生命权利的原则,该院的医护人员应负道德上的责任。该案例说明,抢救、治疗危重病人的价值不能单纯从经济消耗去看,还要从人道精神和病人权利的角度考虑,同时,医务人员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此纠纷的起因就在于医务人员言行不慎,故此,应吸取教训.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