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小学,以小明不能正常走路为由,将其视为残疾儿童,拒绝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建议其父母将其送到特殊学校。该学校的做法侵犯了小明的(    )。无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对特殊教育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班)应当具备适应残疾儿童、少年学习、康复、生活特点的场所和设施。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B项正确。
A项:生命健康权是人身权的最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等方面的内容。与题干不符,排除。
C项:人格尊严权是指学校和教师应当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谩骂、变相体罚或其他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与题干不符,排除。
D项:人身自由权指未成年学生有支配自己人身自由和行动的自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非法拘禁、搜查和逮捕,如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对学生进行搜查,不得对学生关禁闭。与题干不符,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