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2020年4月,甲公司与乙建筑公司签订将A写字楼整体改造为商务酒店的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造价3000万元,工期1年;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支付1500万元工程款,剩余1500万元拟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2020年5月,乙公司从丙融资租赁公司租赁升降机、起重机各一台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租金共计48万元,从当年6月开始,按月分12期支付,每期4万元。双方未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如何处理以及升降机、起重机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
2020年8月,施工期间升降机发生故障。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派员进行维修,丙公司拒绝,为不影响工期乙公司只好自行修复升降机花费维修费3万元。乙公司要求丙公司承担维修费,丙公司拒绝。为此,2020年9月,乙公司开始停止支付租金。
2021年1月,丙公司通知乙公司:由于欠交4个月租金,乙公司须在2021年2月的租金支付日支付全部剩余租金,否则解除合同。乙公司在2021年2月将支付了剩余租金,但是抵扣了升降机的维修费3万元。
租赁期满后,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租赁设备并承担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
2020年10月,甲公司以B写字楼抵押向当地建设银行贷款1.5亿元,借期1年。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2021年1月甲公司从丁公司借款5000万元,借期6个月,月利率10%,此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15%。甲公司仍以B写字楼为抵押,并为丁公司办理第二顺位抵押登记。
2021年4月,乙公司如期完成工程建设,要求甲公司验收,并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甲公司验收合格,但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理由是:根据相关规定,承包该工程需具备一级承包资质,但乙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仅有二级资质,一级资质直到2021年1月才取得,故合同无效。
2021年7月,甲公司无力偿还丁公司借款,丁公司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拍卖甲公司设定抵押权的写字楼,偿还所欠借款本金5000万元及利息。2021年8月,写字楼被拍卖,拍卖价款2.5亿元;乙公司得知后,要求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1500万元。建设银行要求提存1.5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
根据上述资料及相关法律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甲公司关于乙公司签订改造装修工程总承包合同时,资质等级没有达到规定标准,合同因而无效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甲公司关于合同无效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不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结合本案,乙公司在签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时虽仅有二级资质,但是2021年1月该工程竣工前,乙公司取得了相应资质,该合同不能按照无效合同处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丙公司是否有权拒绝承担升降机的维修费用?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丙公司可以拒绝承担升降机的维修费用。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在本题中,乙为承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公司是否有权在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升降机的维修费3万元?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自行维修升降机发生的费用,不得在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 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在本题中,乙为承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承担维修费用,因此乙公司自行维修升降机发生的费用,不得在支付租金时直接扣除。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租赁设备并承担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向丙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丙公司要求乙公司返还租赁设备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 本题中,乙公司和丙公司未对租赁物在租赁期满后的归属作出约定,因此所有权归丙公司。 ②丙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未按期支付租金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违约金的责任方式,一般应当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责任方式;若无事先约定,则此种责任方式在发生违约行为后无法适用。 结合本案,乙丙双方对未按时支付租金时如何处理未作出约定,则即便发生乙公司违约,丙公司也不得适用违约金的责任方式。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借款合同是否有效?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按10%支付借款利息是否能够得到法院支持?请分别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①甲公司与丁公司的借款合同有效。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原则上有效。 ②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按照10%的利息支付借款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15%,10%的利率未超过4.15%的四倍,因此丁公司请求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公司关于写字楼拍卖价款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乙公司要求写字楼拍卖价款首先清偿其工程款债权的主张不成立。 根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二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A写字楼)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结合本案,乙公司改造装修的工程项目是A写字楼,而丁公司诉讼至法院请求拍卖的是设定抵押的B写字楼,所以乙公司对B写字楼的拍卖所得没有优先受偿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建设银行要求提存2.5亿元及利息以确保其债权到期后能获清偿的主张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建设银行要求提存2.5亿元及利息的主张成立。 根据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位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位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结合本案,建设银行的抵押权是第一顺位,丁公司的抵押权是第二顺位,依据上述规定,在抵押物拍卖或变卖后,必须在所得价款中剔除顺位在先的建设银行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额,予以提存,剩余部分方可供顺位在后的丁公司抵押权优先受偿。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