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李某就职于国内A上市公司,月工资为8000元,2016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一部长篇小说,2月份收到预付稿酬20000元,4月份小说正式出版又取得稿酬20000元。
    (2)5月利用休假时间,赴国外进行技术交流,在甲国授课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12000元,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折合人民币60000元,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的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和12000元。
    (3)6月与一家培训机构签订了半年的劳务合同,合同规定从6月起每周六为该培训机构授课1次,每次报酬为5000元。6月份为培训机构授课4次。
    (4)7月1日起将其位于市区的一套公寓住房按市价出租,每月收取含税租金3800元。当月因卫生间漏水发生修缮费用1200元,支付了相关税费(不考虑印花税),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支出凭证。
    (5)11月底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转让净收入15000元。
    (6)12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含税奖金6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计算李某4月出版小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李某4月出版小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000)×(1-20%)×20%×(1-30%1=448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李某当年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和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李某当年从任职公司取得工资和奖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取得工资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合计=[(8000-3500)×10%-105]×12=414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60000÷12=5000(元),适用2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55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20%-555=11445(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4140+11445=15585(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李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在甲国取得授课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92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920-1800=120(元) 在乙国取得专利转让收入按照我国税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0×(1-20%)×20%=9600(元),由于在国外已经缴纳12000元,所以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李某5月从国外取得收入应在国内补缴个人所得税12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培训机构6月支付李某授课费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5000×4×(1-20%)×20%=3200(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李某7、8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增值税起征点)
 
【正确答案】李某7、8月出租房屋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增值税=3800÷(1+5%)×1.5%=54.29(元) ②城建税及附加=54.29×(7%+3%+2%)=6.51(元) ③房产税=(3800-54.29)×4%=149.83(元) 个人所得税=(3800-54.29-6.51-149.83-800-800)×10%+(3800-54.29-6.51-149.83-400-800)×10%=437.87(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计算李某11月底转让股票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正确答案】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