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首次将《刑名》篇置于篇首的法典是(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魏律》或者《曹魏律》首次将《法经》中的《具律》改为“刑名”,置于法典的篇首,故D当选,ABC不当选。《晋律》首次在刑名后增加“法例”,丰富了刑律总则的内容;《北齐律》将“刑名”和“法例”合并为“名例律”一篇,使法典总则地位得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