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于1997年8月1日以“满福春”申请注册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经查,乙食品厂曾于1986年3月1日取得“满福春”食品注册商标,但迄今未提出该注册商标的续展申请。在此情况下,商标局应如何处理?( )
A.可以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B.不予核准该食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C.可以核准该服务商标,但不核准该食品商标
D.可以核准该服务商标,但延迟核准该食品商标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商标的续展。《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商标法》第46条规定:“注册商杯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题中从该商标期满未续展计尚未超过1年,因此不予核准,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