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
A、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4时
C、
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
D、
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解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在发生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时,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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