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胡某与黄某长期保持同性恋关系,胡某创作同性恋题材的小说发表。后胡某迫于父母压力娶陈某为妻,结婚时陈某父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婚后,胡某收到出版社支付的小说版税10万元。此后,陈某得知胡某在婚前和婚后一直与黄某保持同性恋关系,非常痛苦。
问题:
胡某和陈某的婚姻关系是否可撤销?为什么?
不可以撤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两种:①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在本案中胡某隐瞒同性恋重大事实,属于欺诈,但不属于重大疾病的欺诈,所以陈某不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胡某创作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本案中胡某在婚后获得的版税10万元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
属于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在本案中,二人结婚时,陈某父母赠与一套房屋,登记在陈某和胡某名下,即陈某父母以“行为”的方式表明将房屋赠与夫妻双方。因此,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