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0.
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是( )罪名的确立
A、
强奸罪
B、
奸淫幼女罪
C、
强奸幼女罪
D、
拐卖幼女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元朝罪名体系最为显著的变化,是强奸幼女罪的确立。《唐律》《宋刑统》的奸类罪中,未特别列出强奸幼女罪。元朝法律则规定:“诸强奸幼女者,处死;虽和同强,女不坐。”处罚比一般强奸罪要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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