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以下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叙述有误的是( )。
抗菌药物供应目录调整周期原则上为2年,最短不得少于1年
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调整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品种结构
同一通用名称抗菌药物品种启动临时采购程序原则上每年不得超过5例次
临时采购须由药学部门提出申请,经本机构内临床科室审核同意后,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临时一次性购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