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铺设管道,在路中挖一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乙驾车撞倒全部标志,致丙骑摩托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驶向人行道,造成丁轻伤。对丁的损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
   B.应由甲和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C.应由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应由甲、乙和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题中,甲公司作为施工人已经设置了明显标志并采取了安全措施,因此不对丁的损害承担责任,B、D错误。又乙对丁损害的发生具有过错,丙无过错,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过错侵权的一般条款,只应由乙承担赔偿责任。因此A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