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TBT确立了新的国际标准体系,构成其体系框架的原则主要有以下6个:
(1)采用国际标准原则。由于各国的企业适用的许多标准是自愿性标准,这些标准经常是由不同成员国的国内标准化机构制定。如果自愿性标准在国与国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就可能产生国际贸易壁垒。因此,TBT制定了一个《关于标准的起草、通过和实施的良好行为的守则》,要求各国标准化机构在制定、颁布和实施标准时遵守此守则。守则要求国内标准化机构遵守与强制性标准具体规定相似的原则和规则。为此,守则要求成员国采用国际标准作为国内标准的基础,并在其有限的财力范围内,全面参与有关产品的国际标准起草。
(2)透明度原则。为了使缔约国企业了解本国标准化机构正在从事的标准化工作,守则要求这些机构至少每6个月一次公布其工作计划,说明在其计划期间起草的标准和已经通过的标准的信息。同时,守则要求标准化机构允许有利益关系的各方至少有60天期间递交有关对标准化草案的意见,标准化机构在最终确定这些标准前应当考虑这些意见。
(3)有限干涉原则。TBT规定产品标准和技术法规不能产生不必要的贸易障碍,但涉及国家安全要求、防止欺诈性行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生命和健康、或保护环境等,则缔约国可以在正当范围内对贸易实行有限度的干预和限制。如果是为了取得上述立法目的之一,并且所制定的技术法规没有超出取得这一立法目的所必需的贸易限制,即为有限干涉。
(4)非歧视原则。为了保证强制性标准和自愿性标准不产生不必要的贸易壁垒,TBT规定缔约国在标准化实施中,不得对其他缔约国实行歧视待遇,保证技术法规和标准的适用不能因为产地而在进口产品之间实行歧视,(即必须遵守最惠国原则);不给予进口产品比给予国内生产的产品更为不利的待遇(即必须遵守国民待遇原则);其制定依据是基于科学和技术信息;其制定和通过的方式不会造成对国际贸易不必要的障碍。非歧视原则还要求缔约国应给予其他缔约国合理的时间,允许它们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提出书面意见和权利。
(5)协调原则。该原则由国际标准的协调和国内标准的协调。国际标准的协调要求缔约国尽可能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对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以制订出能够用以发展国内合格评定程序的国际指南和推荐,达到世界范围内达成对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的协调目的。国内标准的协调要求缔约国尽可能避免国
内标准化机构及其工作的重复和重叠;尽可能对国内标准达成协调一致,并避免一个产品制定两个以上的标准。
(6)遵守良好行为规范原则。TBT为规范缔约国际标准化工作,要求各缔约国在制定、通过和实施标准时遵守《制定、批准和实施标准的良好行为规范》。该规范共17条,其中14条为良好行为规范的实质条款,其内容不仅是上述原则的具体化,而且规定了一些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则。TBT要求缔约国确保其中央和地方政府标准化机构以及非政府标准化机构都遵守该规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