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1)外商投资企业规避在我国的纳税义务,有的符合跨国公司进行国际避税的一般规律,即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去实现,从而减轻跨国公司集团的全球总税负。但也有或者说很大一部分是将利润从我国低税区向境外高税区转移,让利润在高税区的关联公司去实现,人们把这种违背国际避税一般规律的避税活动称为“逆向避税”。这便是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避税的特点。这种逆向避税其实并不是为了减轻在我国的纳税义务,更不是为了减轻其全球纳税义务,而是为了谋求一定的经营管理策略和利益,但其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规避我国纳税义务的结果,这是一种非税务动机的事实上的避税。
(2)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进行“逆向避税”的原因如下:
1)外商企图独享归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按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要按照股权比重在中方和外方之间分配,中外合作经营企业许多也要按照协议在双方之间分配税后利润。但外商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考虑,有时宁可在境外多缴税而独吞税后利润,也不愿在我国境内少缴税而与中方分享税后利润。如果外商独享利润所增加的收益大于由此而增加的税收负担,外商就会把合资或合作企业的利润转移到境外高税区去实现,从而使我国境内的企业表现为亏损,而合资企业或合作企业的中方只有权分享境内企业的税后利润,但却无权分享境外母公司的税后利润,这样,外商虽然在税收上吃了点亏,但在利润的分配上却占了大便宜(由分享变为独享),显然这对外商是合算的。我国境内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的逆向避税许多都出于这一目的。
2)外商投资企业及时将企业的利润调出境外。在我国境内投资办厂的境外企业多是一些经营规模小、资本不十分雄厚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可能随时需要从设在我国境内的附属机构(子公司)抽调资金,以便进行内部资金余缺的调剂,应付其整个经营管理的需要。另外,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人民币汇率多次贬值。人民币贬值给外国投资者在中国投资带来了很大的汇率风险,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赚取的人民币利润如果不及时以美元的形式汇回,就会随着人民币的贬值而遭受损失。为了规避这种汇率风险,外国投资者一般都急于将自己在中国取得的利润尽早以外币汇出。
3)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所在的高税国实行居民管辖权,同时用抵免法解决双重征税问题,而且并不对在我国的投资实施税收饶让,那么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无论是将税后利润汇出境外,还是用转让定价的办法将利润在税前调出境外,其税收总负担是相同的,不会因在我国逆向避税行为而增加其税收总负担。在我国,外商独资企业进行逆向避税一般都出于上述调出利润的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逆向避税可以使外国投资者同时达到独享中外双方共有的利润和及时将利润调出境外的目的。
4)西方一些国家公司所得税实行归属抵免制,即允许个人股东用分得胜息所负担的公司所得税的一部分冲抵其股息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把利润转移到这些国家的母公司,母公司多纳税,其个人股东就可以用这部分税款多抵免一些个人所得税。另外,如果外商投资企业的境外关联企业存在亏损,则其利用转让定价将利润调出到该境外关联企业并不一定会增加后者的应纳税额。特别是在境外关联企业亏损弥补期即将届满的情况下,用转让定价向其转移利润以弥补亏损就更有利可图。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