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公司2011年涉及印花税的业务如下:
(1)公司2011年设立当年启用设置营业账簿20本,其中包括记载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账簿共1本;记载的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
(2)当年领受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当年12月营业执照正本被火灾烧毁,年末尚未重新办理,暂以副本当正本使用;
(3)签订两年期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每使用满一月支付租金1.5555万元;
(4)签订以物易物交易合同一份,用自产的价值200万元的产品换取一台价值200万元的机器设备;
(5)企业每月均因购销业务需签订运输合同,本月因材料购进及产品销售签订运输合同三份,三份合同内容分别为:①运输费用10万元、装卸费用0.30万元;②运输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0.70万元;③运输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1万元;
(6)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甲、乙两份加工承揽合同,甲合同约定: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300万元),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金额20万元),受托方另收取加工费50万元;乙合同约定:由受托方提供主要材料(金额200万元)并收取加工费40万元。
(7)公司作为受托方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技术开发金额共计1000万元,其中研究开发费用与报酬金额之比为3:1。
(印花税税率:资金账簿0.5‰,财产租赁合同1‰,购销合同0.3‰,技术合同0.3‰,运输合同0.5‰;加工承揽合同0.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顺序计算2011年应纳印花税税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应该按件5元贴花,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的账簿按0.5‰贴花。
账簿应纳印花税=(20-1)×5+(1000+200) ×0.5‰×10000=6095(元)
(2)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副本不贴花。营业执照正本在火灾烧毁之前也需要贴花;
副本当正本使用的,应当缴纳印花税。
权利许可证照应纳印花税=(1+1)×5=10(元)
(3)财产租赁合同应按租赁金额全额贴花。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贴花。
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1.5555×24×0.1%×10000=373.32(元)=373.3(元)。
(4)以物易物交易,双方均按购货和销货处理,应当计算两次印花税,对于产品应当按照“购销合同”计算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200+200)×0.3‰×10000=1200(元)。
(5)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不包含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
应纳的印花税=(10+5+5) ×10000×0.5‰=100(元)
(6)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和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和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50+20)×0.5‰+200×0.3‰+40×0.5‰] ×10000=1150(元)
(7)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技术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1000÷4×0.3‰×10000=75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