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又称“三权分置”),是我国在深化农村改革方面做出的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我国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的具体举措,更是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自我完善。这一重大制度创新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三权分置”的重大意义,属识记和理解相结合试题,难度适中。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三权分置”就是在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A、D选项正确。B选项,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三权分置”改革的前提,是需要坚持的,而不是要变革的,故不选。C选项,解决人民温饱问题,是我国“三步走”发展战略的第一步,在“三权分置”改革之前就已实现,故也不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