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答案] CD
【答案解析】[考点] 动产意外灭失风险的承担
[解析] 《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金某与齐某的合同成立,并且已经交付,此时的交付成为占有改定,卖方依据另一合同继续占有标的物,买方已经取得所有权,间接占有标的物,题中金某请齐某代为看管马匹,此时所有权已转移给金某所有,马匹虽然仍由齐某占有,但齐某只是保管人。意外毁损的风险应自交付后由所有权人金某承担。由于齐某在保管中没有过失,所以金某的损失应由自己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