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中旬,某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童装 150套,“六一”儿童节之前以每套98元的含税价格全部零售出去。该商店当月销售这批童装应纳增值税为( )。
小规模商业企业增值税征收率为4%,应纳税额=98÷(1+4%)×4%×150=565.3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