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王老太太自年轻时丈夫去世后,就独自抚养两个儿子长大成人。儿子成家单独生活后,因王老太太年老体弱,两个儿子都不愿意尽赡养义务,王老太太伤心至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为其与儿子分家析产并责令儿子支付赡养费。一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两个儿子每人向王老太太一次性支付赡养费5万元。王老太太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人民法院未进行分家析产,此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______
  • A.应当直接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B.依法查清事实后改判
  •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王老太太就分家析产问题另行起诉
  • D.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从本案二审中发现的问题来看,属于一审人民法院漏判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即一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一审中提出的分家析产的诉讼请求未作出审理与判决,根据《民诉解释》第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的、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因此,正确答案是选项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