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是跟随在独立权利要求之后,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或从属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的权利要求,其本身必定落入独立权利保护范围之内。在本题中,A、B、D选项中的权利要求,都用附加技术特征对独立权利要求1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定,因此,这些权利要求都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A、B、D选项正确。C选项中的权利要求,由于是用另一种技术特征替换了权利要求1中的技术特征,其并没有进一步限定权利要求1,因此,该项权利要求不是权利要求1的从属权利要求,C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