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______
  • A.杨某、贾某婚后一年即起诉离婚,被告贾某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出家里的黑色帕萨特是自己婚前个人财产并展示了婚前财产公证,对此车归属贾某的事实应属于免证的范畴
  • B.秦某为与田某争夺文化局局长的职位,不惜血本买通当地知名传媒刊物的一名记者,请其撰文为田某制造不利舆论,不久该报的周末特刊上即出现措辞激烈的针对田某的一篇评论,田某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极大侵害,故诉诸法院并将报纸上的那篇文章为证据,则该证据针对报道是否侵害田某名誉权的内容,属于直接证据,同时也是书证
  • C.在我国所有民事案件的诉讼过程中,基于私权自治的特征,只要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另一方当事人就不需要再举证证明之
  • D.当事人在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交证据的,法院不予采纳该证据作为定案根据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民事证据 [解析] 《民诉解释》第93条规定:“下列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一)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二)众所周知的事实;(三)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四)根据已知的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五)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七)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的除外;第五项至第七项规定的事实,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所以A选项正确。B选项中,报纸上的文章可以直接说明侵权的事实,因此为直接证据;且是以文字方式记载案件事实的证据,属于书证。因此B选项正确。《民诉解释》第9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对于涉及身份关系、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应当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实,不适用前款自认的规定。自认的事实与查明的事实不符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C选项的表述过于绝对,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所以D选项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