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成员9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
董事人数减少至5人
B、
未弥补的亏损为2100万元
C、
持有公司股份1/4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
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第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第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的1/3时;第三,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第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第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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