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水利工程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中含有两个子工程,估算工程量甲项为2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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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项为3200m
3
;甲项单价为180元/m
3
,乙项单价为160元/m
3
。承包合同规定:
(1)开工前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承包商的进度款中按5%的比例预留保留金;
(3)当子项工程实际工程量超过估算工程量的10%时,超出部分的单价按0.9进行调整;
(4)监理工程师每月签发付款的最低金额为25万元;
(5)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
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并经签证确认的工程量如下表所示。
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统计表 单位: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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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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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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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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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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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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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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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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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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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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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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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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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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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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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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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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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解答如下:
第3月末:进度款为(800×180+800×160)=27.2万元
应支付的工程款为27.2×(1-5%)=25.84万元
扣预付款后25.84-18.52/2=16.58万元<25万元
第3个月不予付款。
第4月末:还要考虑调价。
甲项实际工程量为500+800×2+600=2700m
3
,超过估计工程量的110%(2530m
3
),超出部分的170m
3
单价按0.9调整,即按162元/m
3
结算。
进度款为(430×180+170×162+600×160)=20.094万元
应签证工程款为20.094×(1-5%)=19.0893万元
扣预付款后19.0893-18.52/2=9.8293万元
加上上月结转9.8293+16.58=26.4093万元
实际签发付款金额为26.409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