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背景资料】
某机电安装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进度计划如图3-1所示,该计划满足合同工期100天的要求。
1.如果在原计划中先安排工作E,后安排工作G施工,塔吊应安排在第几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较为合理?为什么?
2.工作B停工10天后,承包方提出的进度计划调整方案是否合理?该计划如何调整较为合理?
3.承包方提出的各项费用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多少元?
【正确答案】
1.塔吊应安排在第31天(上班时刻)进场投入使用。塔吊在工作E与工作G之间没有闲置。
2.不合理。先进行工作G,后进行工作E(图示表达正确也可),因为工作E的总时差为30天,这样安排不影响合同工期。
3.(1)补偿赶工费用不合理。因为工作合理安排后不需要赶工(或工作J的持续时间不需要压缩)。
(2)塔吊闲置补偿9 000元不合理,因为闲置时间不是15天。
(3)其他机械闲置补偿合理,人员窝工损失补偿合理。
塔吊闲置补偿:600元/天×10天=6 000元
监理工程师应批准补偿:6 000+45 000=51 000元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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