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恒世通讯公司与星辰造纸厂相邻。2010年5月,恒世通讯公司开始在距离星辰造纸厂厂房30米处建造一幢大厦。在基础工程建设期间,因施工大量抽排地下水,造成星辰造纸厂地面下沉,厂房墙体处开裂。星辰造纸厂遂向恒世通讯公司提出停止抽排地下水的请求,遭到恒世通讯公司拒绝。后来星辰造纸厂地面继续下沉,机器倾斜,生产的产品质量受到影响,直接经济损失达8万元。经有关部门鉴定,地面下沉、墙体开裂和产品质量变差是由恒世通讯公司大量抽排地下水直接造成的。2011年10月,星辰造纸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恒世通讯公司承担相关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______
  • A.星辰造纸厂应当既依据物上请求权又依据侵权请求权要求恒世通讯公司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B.星辰造纸厂可以依据相邻关系要求恒世通讯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 C.星辰造纸厂只能依据侵权请求权要求恒世通讯公司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 D.星辰造纸厂可以依据物上请求权要求恒世通讯公司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物权的保护。本案中星辰造纸厂在其物权受到侵害的情况下,可以享有两项请求权,即物上请求权和基于侵权的请求权。其中,物上请求权是应当优先行使的。这不仅和物权本身的优先效力有关,还因为物上请求权是旨在恢复物权行使圆满状态的请求权。星辰造纸厂既享有基于侵权的请求权,也享有物上请求权,构成一种请求权的竞合。物上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是互相冲突,不能并存的。当事人对于物上请求权和侵权请求权只能择一而行使之,可以选择行使物上请求权也可以选择行使侵权请求权,但不能既依据物上请求权又依据侵权请求权来主张权利。因此,选项A、C错误。《物权法》第36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第35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第37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38条第1款规定,本章规定的物权保护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根据权利被侵害的情形合并适用。可见物上请求权的内容包括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D项符合法律规定。另外,《民法通则》第83条明确规定:相邻一方给相邻另一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行使权利的延伸或限制。而本案是因为侵害他人物权而产生的纠纷,已经超出了相邻关系调整的范围,故B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