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某省甲市乙县丙公司以过期原料生产保健食品出售。乙县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没收其保健食品,并处罚款15万元。丙公司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决定维持处罚决定。丙公司起诉到乙县法院。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下列关于本案的审查对象、证人作证和审理依据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核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审理依据和证人证言。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并参照适用规章。选项E错误。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庭可以根据审理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以及是否延期审理。所以选项B错误。除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情况外,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适当性。所以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