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宋会要辑稿》记载:“州狱翻异,则提刑司差官推勘;提刑司复翻异,则以次至转运、提举、安抚司。本路所差既遍,则又差邻路”。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材料反映的是宋代司法中的何种制度?
 
【正确答案】翻异别推(勘),即在发生犯人推翻原有口供,而且“所翻情节,实碍重罪”时,采取将该案改交另外法官或另一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材料如何体现这一制度的运行?
 
【正确答案】材料具体反映的是州狱案件应当如何适用翻异别勘。犯人推翻口供时,先由提刑司官员重审;犯人再翻供的,交由本路转运、提举、安抚司等机构依次重审;本路机构均参与重审后,犯人又翻供的,改由相邻路的司法机关重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何评价该制度在宋代司法活动中的意义?
 
【正确答案】翻异别勘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有利于司法公正的实现,体现了宋代司法的慎刑精神。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