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刑法的性质包括两种含义:
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由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它是作为统治阶级维护阶级专政的工具而存在。刑法的阶级本质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存在什么样性质的国家,就会有什么样阶级性质的法律。我国刑法建立在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上,反映广大人民的意志,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与剥削阶级刑法有着根本的区别。
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刑法作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两个显著的特点:
(1) 刑法调控范围的广泛性。刑法调整的范围是所有受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如政治、经济、婚姻家庭、人身、社会秩序等各个领域。而民法、经济法、婚姻法等部门法所保护的、调整的只能是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需要说明的是,所有部门法所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也同时借助于刑法的保护和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讲,刑法是其他部门法得以贯彻实施的后盾和保证。
(2) 刑法的强制手段的严厉性。任何法律都有强制性,任何侵犯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行为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受到国家强制力的干预。但是,所有其他部门法的强制方法都不及刑法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这种强制方法严厉。刑罚不仅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限制或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剥夺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而且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其他任何法律都没有、也不可能有这样严厉的强制性。
(3) 刑法的谦抑性和补充性。调整社会关系的部门法是各种各样的,除刑法之外,还有民法、行政法、婚姻法等。由于刑罚具有严厉的强制性,在客观上可谓是对犯罪人利益的一种“损害”,“用之得当,国家和个人两受其益;用之不当,国家和个人两受其害”。因而,如果能用刑法以外方法调整的情况下就无须动用刑法。换言之,只有在其他调整方法不能奏效时,方可动用刑法。由此,刑法是解决社会纷争的最后的手段,具有谦抑性和补充性的特点。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