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冶炼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一种含有高浓度砷(一种剧毒化学物质)的废渣。2003年1月,8位农民共同投资设立了合伙企业硫化厂,该硫化厂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与冶炼厂签订了购销砷废渣100吨的合同,并使用含砷废渣在山顶上冶炼马蹄锑。由于没有防治大气污染物的设施,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严重超标,仅半年时间就使厂区周围122亩竹木林因大气污染而枯死,直接经济损失达60多万元,并导致周边居住人群出现中毒症状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请问:(1)本案中,硫化厂与冶炼厂存在着哪些违法行为?(2)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应当分别依据哪些法律予以惩处?
【正确答案】(1)该案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①冶炼厂委托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
的行为;②硫化厂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下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③硫化厂在没有防治大气污染设施的情况下向大气超标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分别对冶炼厂和硫化厂予以行政处罚;硫化厂超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违反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并构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应当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