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数字修约规则,当23.5和24.5修约至“个”数位时,分别为( )。
24、24
23、24
23、25
24、25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位数字为5,而右面无数字或皆为0时,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5,7,9)则进一,为偶数(2,4,6,8,0)则舍弃,即“奇进偶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