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学前教育规划的原则。
(1)学前教育发展与国民教育整体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最基础的教育是全面发展我国教育事业和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重要的奠基工程。
(2)学前教育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学前教育的发展是经济和社会蓬勃发展的前提条件而经济的发展又为改善办园条件、改进教育手段和教育方法奠定基础。因此, 制定学前教育规划时必须考虑经济发展状况使学前教育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两者形成良性循环。
(3)学前教育规模与质量相协调的原则。学前教育规模和发展速度影响着学前教育事业的稳步发展影响着学前教育的质量。在制定规划时,要坚持教育规模与质量相协调的原则,保证学前教育的规模既满足社会和家长的需要又保证学前教育质量。
(4)学前教育的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相协调的原则。在进行学前教育规划时既要考虑学前教育的近期发展又要展望其长远发展趋势。由近及远,以远促近远近结合,使学前教育近期发展和长远发展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