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 )。
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