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市红星街道办事处的原水泥制品厂于1991年开办一养鸡车间,后于1993年经该市工商局核准注册改为红星街养鸡场,并办理了相关证照。1994年该场法定代表人提出对外承包鸡场。经协商,与退休工人周某签订了鸡场承包合同。鸡场承包经营5年后,由于种种原因,承包人周某提出无力经营,要求解除合同,更换承包人。1995年1月经发包方水泥厂、承包方周某及红星街道办理处工作人员参加,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鸡场收回。同时,红星街道办事处作出“关于红星街道养鸡场遗留问题的处理决定”,决定承包方周某承担赔偿2万元。对此,周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 问:根据依授权组织的相关理论。评红星街道办事处的决定。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案中,红星街道办事处作为某市人民政府下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属于某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派出机关是一级人民政府根据业务管理的需要,按法律规定在所管辖区域内设立的代表机关,具有行政法上的主体资格。红星街道办事处作出的“关于红星街道养鸡场遗留问题的处理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红星街道办事处所属企业红星街养鸡场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有权选择经营方式,而承包人周某与红星街养鸡场之间是平等的合同关系,不存在行政管理关系。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后,应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后续问题,红星街道办事处以决定的方式处理这一合同纠纷,既侵犯了红星街养鸡场的经营自主权,更侵犯了承包人周某的合法权益。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