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批记录应保存
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
至药品有效期后3年
药品有效期后1年,但不少于3年
药品有效期后3年,但不少于5年
本题主要考查批记录的保存。批记录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