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说明书和标签上的药品商品名
A、
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
B、
颜色可以比通用名略为显著
C、
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倍
D、
其字体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E、
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正确答案】
E
【答案解析】
解析:《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立法倾向之一即强化药品通用名,弱化药品商品名和商标。第二十六条规定:药品商品名称不得与通用名称同行书写,其字体和颜色不得比通用名称更突出和显著,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二分之一。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