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1月18日设立时收到乙公司作为资本投入的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一台,合同约定该生产设备的含税价值为2340万元。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为20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40万元。甲公司注册资本为23400万元,乙公司持股比例为10%。该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则以下甲公司会计处理正确的有( )。
甲公司收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设备,增值税是可以抵扣销项税的,应该按照投资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价值确定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
贷:实收资本 (23400×1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