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2013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______。
  • A.(56+14)÷(1-30%)×30%=30万元
  • B.56÷(1-30%)×30%=24万元
  • C.(56+14)×30%=21万元
  • D.56×30%=16.8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56+14)÷(1-30%),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即应纳税额=(56+14)÷(1-30%)×30%,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