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老王和小刘是某科研机构的两名技术开发人员,曾合作完成单位交付的多项科研项目。2012年,老王退休,小刘调离该单位。2014年,老王和小刘相约利用自己的物质技术条件进行研发。2016年,二人成功研发出一项技术成果,共同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并获得授权,二人对于该专利权的归属未作约定。后来,二人曾供职的科研机构得知此事,认为该项技术成果属于职务发明,遂起诉了老王和小刘。
问题:
该项发明是否属于职务发明?为什么?
不属于。该发明创造是发明人离开原单位一年之后完成的。
该项发明的专利权人是谁?为什么?
老王和小刘。二人未对该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根据我国《专利法》,专利权属于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