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现行我国合同法理论上,一般认为,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其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即成立。因此,在希望小学当场表示接受的情况下,合同已经成立,C项当选。另外《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张某与希望小学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因此,AB两项当选。按照《合同法》第195条的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D项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