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A市甲房地产开发公司2020年5月对“营改增”前开工的写字楼开发项目进行清算。有关情况如下:
(1)取得该项目土地使用权时应支付土地出让金4000万元,政府减征了20%,该公司缴纳了契税。
(2)该项目开发成本8000万元。
(3)该项目开发费用5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200万元,但不能取得金融机构合法证明。
(4)该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截至2020年4月底销售23000平方米,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30000万元。剩余的2000平方米用于出租,不含税月租金40万元,租期为1年。
(注:该公司选择简易计税办法计算增值税;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4%;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开发费用的扣除比例为10%;地方教育附加允许抵扣)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单选题
甲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允许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4000×(1-20%)+4000×4%]×23000/25000=3091.2(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允许扣除的开发费用=(3091.2+8000×23000/25000)×10%=1045.12(万元)。
单选题
甲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合计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可扣除的税金=30000×5%×(7%+3%+2%)=180(万元),加计扣除项目=(3091.2+8000×23000/25000)×20%=2090.24(万元),准予扣除项目合计金额=3091.2+8000×23000/25000+1045.12+180+2090.24=13766.56(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增值额=30000-13766.56=16233.44(万元),增值率=16233.44/13766.56×100%=117.92%,适用税率为50%,速算扣除系数15%,应纳土地增值税=16233.44×50%-13766.56×15%=6051.7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