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其他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使其持股比例不超过20%,只要能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施加重大影响,仍应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 ( )
只有投资单位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才能中止采用权益法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