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受理了申请,法院确定了2个月的申报期限,甲公司的债权人乙企业没有在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考查债权人的补充申报债权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56条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