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下列叙述有误的是:
设置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多层建筑首层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地下商店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2层及2层以下
地下商店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