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设备工程项目业主与设备监理单位、设备施工单位分别签订了设备监理合同。设备施工合同中规定,除空间钢桁架屋盖可分包给专业工程公司外,其他部分不得分包(除非业主同意)。本项目合同工期为22个月。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了施工总进度计划(见图1)和一份工程报告。
工程报告的主要内容是:
(1)鉴于本项目需要安装专业的进口设备,需要将设备安装工程分包给专业安装公司。
(2)本项目两侧临街,且为繁华交通要道,故需在施工之前搭设遮盖式防护棚,以保证过往行人安全。此项费用未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业主应另行支付。
总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工程报告进行了审核。施工单位在按总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施工0.5个月后,因业主要求需要修改设计,致使工作K(混凝土工程)停工待图2.5个月。设计变更后,施工单位及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向业主提出索赔申请(见表1)。
[参考答案]
1.工作A、D、E、H、L、M、F、I应作为重点控制对象。因为它们是关键工作(总时差为零)。
判断关键线路方法,从时标网格计划的终点节点起逆箭头方向到网络计划起点节点的通路上,没有波形的线路就是关键线路。从该时标网络计划上可以看出有两条关键线路,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即为关键工作。
2.工程报告内容中的第一条分包问题,监理工程师需报业主批准。如果业主同意分包,监理工程师需要审查分包商资质。如果业主不同意分包,则不得分包。
工程报告中第二条内容,此项费用不应由业主支付。
3.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表中的第2、3项费用计算不妥。因为设备闲置不能按台班费计算 (或应按折旧费、租赁费或闲置补偿计算),人工窝工补偿不能按工日费计算(或应按窝工补偿费计算)。
4.处理质量事故时所需的资料如下:
(1)与工程质量事故有关的施工图。
(2)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资料、记录。
(3)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5.进度前锋线如图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