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7.7.1规定,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m或总长度超过220m时,均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