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中外双方达成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企业的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中方出资40万美元,外方出资10万美元,双方均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半内缴清出资。 (2)企业设董事会,中方担任董事长,外方担任副董事长。董事会每届任期3年。 (3)合营期限为8年,外方在合营期内先行回收投资,合营期满时,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方所有。 请问:以上条款是否合法,为什么?
【正确答案】(1)外方出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低于法定的25/%;若分期出资,注册资本在50万美元以下(含50万美元)的,应自营业执照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缴清。 (2)董事会任期每届为4年。 (3)在合资经营企业中不允许先行回收投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