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是某国有房地产公司领导,因个人原因向乙借款100万元。乙让甲还钱时,甲无钱,于是提议以公司在售的商品房偿还债务,乙同意。甲将公司价值100万元的商品房过户给乙,并在公司财务账目上记下自己欠公司100万元。3个月后,甲将账做平,至案发时亦未归还欠款。关于本案,下列选项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甲在将公司商品房过户给乙时,在账目上留下了欠公司100万元的记录,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成立贪污罪,A项错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必须是单位的公款,不包括房产,因此甲不成立挪用公款罪,BD项错误。甲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采用虚假平账的方式使得国有企业的债权利益受到永久性损害,自己从中获得了免除债务的好处,具备了“非法占有的目的”,成立贪污罪,C项正确。本题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