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中国公民张某,2009年1—12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12月份一次性取得年终奖金22000元,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收入5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银行利息收入折合人民币10000元。该纳税人已按A国税法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650元。
   要求:请计算该纳税人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正确答案】中国境内工薪收入应纳税款=[(60000+12)-2000]×15/%-125=325(元)
   325×12=3 900(元)
   年终奖可先按12个月平均确定适用税率,再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22000×10/%-25=2175(元)
   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5000×(1-20/%)×20/%×(1-30/%)=560(元)
   该纳税人2006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合计=3900+2175+560=6635(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