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 ),与工厂、企业等工作场所有适当的安全防护距离,并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居(村)民居住区
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
水源保护区
交通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