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有______。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了变更,应该视为新要约,不能视为合同成立。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所以A选项中对履行地点提出异议,属于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不是承诺,所以合同不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所以B、C选项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受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了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没有提示要约人是否通知,认定合同成立。所以D选项也属于合同成立的情形。因此本题的最佳参考答案是BCD。